hg0099皇冠welcome检测中心 “三重一大”议事决策制度(试行)

发表时间:2021-07-10 00:00
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的精神,加强对学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实现学校决策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民主化,推动学校健康发展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的意见》(教监〔2011〕7 号)等文件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主要内容

“三重一大”是指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。

(一)重大事项决策

1.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;

2.学校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、调整,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;

3.党的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重大事项;

4.学校办学规模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、专业设置和调整、年度招生计划制定;

 5.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、修改和废除;

6.职称聘任、工资待遇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;

7.重要案件、重大人身伤亡事故、突发事件的处理;

8.校级以上先进集体或个人推荐人选的确定;

9.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;

10.其他重要事项。

(二)重要干部任免

1.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和调动;

2.校级后备干部的推荐、选拔;

3.全国、省、市(区)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推荐。

(三)重要项目安排

1.学校的重大基建、修缮项目和大宗物资及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项目;

2.国内外合作交流的重大项目投资;

3.其他重大项目。

(四)大额度资金的使用

1.年度经费的预决算;

 2.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的额度较大的追加或调整。

 二、 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程序

(一)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由学校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。

(二)凡属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决策前都要进行广泛调查研究,充分听取教职工和专家的意见,深入进行论证,需要教代会审议的重要事项,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。

(三)决策时由主要负责人召集会议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,到会人数超过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,同意人数超过参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为通过。

(四)会议研究决定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应坚持一题一议,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,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、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,并说明理由。

(五)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,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。

(六)参与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,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,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。

(七)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,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,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。

 (八)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,本人应主动回避。

 三、“三重一大”决策责任追究。发生以下情况,应依纪依法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、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: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本制度,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;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;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决策;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。

四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责任编辑:党办(含纪检室)3